歐盟WEEE
WEEE指令是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WEEE) Directive的縮寫,中文名為《歐盟關于廢棄電子電氣設備的指令》,業內稱之為RoHS的姊妹指令。2003年推出的2002/96/EC 在業界被稱為WEEE1.0,WEEE2.0則為WEEE1.0的取代指令2012/19/EU,于2014年2月15日正式實施。
關鍵詞:WEEE, 亞馬遜,監管范圍
1. WEEE2.0指令監管的電子電氣產品的定義是什么?
指令規定,依靠電流或電磁場工作或者以產生、傳輸和測量電流和電磁場為目的,額定工作電壓為直流電不超過1500伏特、交流電不超過1000伏特的設備及配套產品被稱為電子電氣產品。
2. WEEE2.0監管范圍是什么?
根據WEEE2.0指令條款2規定,2012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4日被定義為指令實施的過渡期,其監管的EEE設備包括WEEE1.0在加上太陽能板,可參見表1;2018年8月15日后,EEE的分類按照指令附錄3(見表1)要求實施,幾乎涉及了所有EEE設備。除指令規定的受監管的EEE設備外,指令對部分產品未進行限制,如軍需品、太空設備、白熾燈、大型固定設備等
3. 出口到美國需要符合WEEE2.0指令要求嗎?
我們需要明確WEEE2.0指令只限制歐洲經濟區(EEA)地區國家,包括歐盟28國、挪威、列支敦士頓以及冰島,所以,出口到美國是不需要符合WEEE要求的。雖然不需要符合WEEE,但是美國有《消費品法案》(CPSA及CPSIA)對產品安全進行監控,合規的工作還是需要履行的。
本指令要求,成員國應根據ErP指令2009/125/EC的生態化設計要求,采取適當的措施,確保EEE的生態設計有利于報廢后的再使用、拆解和回收,生產者不能通過特殊結構特點或生產工藝阻礙WEEE的再使用。
分類收集義務及收集率
a)法規規定優先搜集含有消耗臭氧物質和氟化溫室氣體的溫度交換設備、含汞的熒光燈燈泡、光伏太陽能板、小型IT通訊設備;
b)銷售商在提供新產品時,應免費收集與提供的新產品相同的類型并且具有同等功能的舊設備;
c)指令要求擁有規模400平方米以上營業面積的電子電氣設備零售店提供小型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回收業務
根據WEEE2.0指令附件5對廢棄電子電氣產品收集率的規定,企業需對其WEEE產品進行回收,并設定每年最低收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