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技術內容
《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GB43854-2024)強制性國家標準從單體電池和電池組兩個層面規定了電池的安全要求。
其中,單體電池層面主要規定了6項安全要求,包括標志、過充電、過放電、外部短路、熱濫用、針刺:電池組層面主要規定了22項安全要求,包括標志、靜電放電、過放電、過充電、溫度保護、外部短路、互認協同充電、數據采集、絕緣電阻、擠壓、加速度沖擊、振動、自由跌落、提把強度、阻燃性、低氣壓、過流放電、溫度循環、浸水、鹽霧、濕熱循環、熱擴散。
二、與以往的標準相比,主要新增了以下內容:
1、標準中對單體電池(電芯)設有過充電(1.5倍)試驗、針刺試驗項目,可對電芯的安全性作出有效篩選。針刺項目主要用以檢驗電芯發生內部短路時的安全性,也就是說通不過針刺試驗的電芯企業不能選用。
2、標準要求電池組必須具有過充、短路等保護電路,遇到過充電短路時,需要及時對電池采取措施,并且要求保護功能在單一元器件故障的條件下依然有效,這相當于給電池有了雙重保護。
3、標準要求在電池組醒目部位標有唯一性編碼,編碼至少包含生產廠代碼,且應為耐高溫永久性標識,標識應能承受(950士10)℃高溫。即便發生火災事故也可以進行溯源,有利于事故追溯和追責,也可督促企業自覺提升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
4、標準要求電池組上應清晰地標明“安全使用年限”,具體使用年限是X年由企業根據該型號產品特性自行確定。用以提醒用戶及時淘汰老舊電池。因為隨著鋰離子蓄電池使用年限增加,可靠性、安全性會不斷降低,其安全風險也會大大增加。
5、標準要求電池組需要具備互認協同充電功能,即充電裝置與電池組握手成功后才能充電,以降低充電裝置不匹配給電池組充電帶來的安全風險。
6、明確電池組的熱擴散要求。單個電芯熱失控后可能擴散到周圍的電池單體,引起連鎖反應,熱擴散時形成的煙霧、起火和爆炸直接威脅到駕乘和使用人員安全。標準要求電池組在發出熱失控報警后5min 內應不起火、不爆炸,從設計上給予相關人員留有預警和逃生的處置時間。
7、標準明確規定“不得使用梯次利用電池”。就是說企業不能選用二手電芯或回用電芯等,也為后續的執法工作提供了技術依據。梯次利用的電芯本身可靠性、安全性已經很差,有隨時發生故障的風險,關注標準的實施時間。《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安全技術規范》(GB43854-2024)是強制性國家標準,已于4月25日發布,將于2024年11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