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性能:從速度到防火的全面管控
1. 速度限制與電機安全
最高設計車速維持≤25km/h,且超過此速度時電動機需自動停止動力輸出,從硬件層面杜絕非法提速可能。針對部分車輛電機動力余量過大問題,新標準增加空載反電動勢、電感值差異系數等指標,確保電壓最大時車速仍合規;同時允許電機低速時短暫輸出高扭矩,滿足短距離爬坡等實際需求。
2. 防火阻燃與材料控制
對電池接觸件、電氣回路等關鍵部件的阻燃性能提出更高要求,不同類別非金屬材料(如軟墊、紡織物)需分別符合阻燃標準。針對塑料易燃問題,明確塑料總質量占比≤整車質量5.5%,鼓勵采用金屬等不可燃材料替代,從源頭降低火災風險。
二、防篡改設計:堵住非法改裝漏洞
1. 電池組與控制器管控
- 電池組:禁止預留擴展電池接口或線路,需具備充電/放電互認功能,確保電池與充電器、整車匹配后才能使用,防止用戶私自更換高功率電池。
- 控制器:嚴禁通過剪線、跳線等方式修改功能,不得兼容多種輸入電壓,需配備過壓鎖定和限流裝置,且禁止通過解碼器、物聯網技術等改裝。
2. 限速器與生產溯源
限速器(無論獨立模塊或集成在控制器內)均不可修改限速值。此外,新標準要求整車編碼采用耐高溫永久性標識,即使發生火災也能追溯車輛信息,便于事故調查和質量追責。
三、使用體驗:平衡實用與安全
1. 鉛酸電池車型優化
鉛酸電池因穩定性高、成本低仍受青睞,但原55kg整車重量限制導致續航僅40公里左右,無法滿足消費者需求。新標準將鉛酸車型重量限值放寬至63kg,使續航提升至70公里以上,減少充電頻次,兼顧實用性與安全性。
2. 腳踏與后視鏡設計調整
- 腳踏功能:2018版標準強制要求腳踏騎行功能,但79%消費者實際不用甚至拆除腳踏。新標準改為僅電助力車型需保留腳踏,電驅動車型可自主選擇,降低生產成本并豐富車型選擇。
- 后視鏡:鼓勵安裝但不強制,且后視鏡不計入整車高度和寬度,既支持安全設計,又尊重輕便車型的設計習慣。
四、智能安全:北斗定位與動態監測
1. 北斗模塊與防盜追蹤
用于城市物流、商業租賃等經營性的電動自行車必須安裝北斗模塊,普通家用車可自主選擇。北斗模塊實時記錄位置、速度等信息,車輛被盜時可快速追蹤;動態安全監測功能則實時反饋電池電壓、溫度等數據,異常時及時預警,避免充電火災等事故。
2. 隱私與數據安全
通信模塊需符合國家加密標準,確保信息傳輸安全;非經營性車輛的北斗模塊選擇權歸用戶,管理平臺采集敏感信息需經用戶同意,且需遵守《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規,防止隱私泄露。
五、生產與使用規范:過渡期與質量責任
1. 過渡期安排
- 生產端:2025年8月31日前,企業可同時生產新舊標準車輛;9月1日起,所有新車必須符合新標準。
- 銷售端:舊標準車輛可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12月1日起全面執行新標準,避免社會資源浪費。
2. 企業質量與使用年限
企業需具備整車及車架生產、檢測能力,建立從部件采購到出廠檢驗的全流程質量體系。新車需在銘牌、合格證標明“建議使用年限”,參考電氣線路老化周期(如絕緣層老化、接插件接觸電阻增大等),提醒消費者及時更換老舊車輛,防范安全隱患。
六、行業影響與消費者提示
新標準通過技術指標升級和生產規范,倒逼企業提升研發能力(如減少塑料依賴、優化電機設計),推動行業向規范化、智能化發展。對消費者而言,購買時需認準符合新標準的車輛,拒絕非法改裝車,關注建議使用年限,并合理利用北斗定位等功能提升騎行安全。
通過上述調整,新標準既回應了交通安全與火災防控的迫切需求,也兼顧了消費者對續航、車型的實際訴求,為電動自行車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基礎。